本報訊 近日,為加強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逐級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guī)范和強化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鞍鋼攀鋼集團攀鋼釩公司在全公司范圍內實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
據了解,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是指,專門為每一處重大危險源指定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并由其包聯(lián)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的一種安全生產責任制。為確保安全包保責任制取得實效,該公司一是從制度建立、技術管理、設備維護、操作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演練等方面明確了重大危險源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相應的安全工作職責。同時,該公司還在每一處重大危險源現(xiàn)場設立公示牌,寫明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姓名、對應的安全包保職責及聯(lián)系方式,接受員工監(jiān)督。二是督促重大危險源單位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包保職責,建立安全包保履職記錄,做到可查詢、可追溯;定期對履職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將檢查情況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與績效管理。
據了解,該公司將落實包保責任制與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3年行動有機結合,加大隱患整治力度,持續(x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公司重大危險源安全穩(wěn)定運行。 (張馳)
《中國冶金報》(2021年3月24日 07版七版)